未成年線上消費 臉書面臨集體訴訟
2015-03-12 11:56:42 中央社 紐約11日綜合外電報導
美國1位聯邦法官表示,社群媒體臉書公司(Facebook Inc.)必須面臨1宗全國性集體訴訟,迫使臉書在孩童未經允許就花父母錢在臉書消費時,提供退款服務。
路透社報導,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弗利曼(Beth Labson Freeman)昨天表示,一群原告估計代表數以十萬計家庭,或許會迫切要求臉書應針對未成年人線上交易,調整處理方式。
弗利曼還說,這些原告不能按美國最高法院判例尋求集體退款,因為任何退款會因個案有別,但仍可尋求個別退款。她決定開庭日是10月19日。
報導說,臉書表示,公司相信這起訴訟缺乏法律依據,還說會積極為自身辯護。
這起2012年4月訴訟指出,臉書讓孩童用父母信用卡和現金卡購買虛擬貨幣臉書幣(Facebook Credits),但家長客訴時,臉書以「貨物售出概不退換」政策為由拒絕退款,違反加州法律。
臉書反對以集體訴訟來處理此事,認為原告求償金額迥異,法院不應以禁令方式來處理。
但弗利曼表示,當孩童「有時缺乏判斷力」購買不該買的東西時,州法會保護家長和孩童。
臉書幣在2013年停用,改成Facebook Payments。科技網站PCWorld也報導,臉書說將同意視個案狀況退款,還表示18歲以下民眾只能在家長同意下使用Facebook Payments。
這起訴訟是兩個小孩和他們家長提出。其中1名小孩說,他媽媽拿信用卡讓他刷20美元買遊戲忍者傳說(Ninja Saga)虛擬產品,他後來以為是用「遊戲世界虛擬貨幣」來買東西,最後卻是花了數百美元。另1小孩則說,他未經同意就拿家長現金卡刷1059美元。
根據路透社,代表律師派克(J.R. Parker)在電話訪問中說:「我們非常滿意這次判決。」「臉書和其他企業不同之處在於這家公司明示以年齡區分用戶,但一談到錢,對待孩童就和對待成人用戶無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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